小弟我今年四十有七,仍小叔獨處,眼看就快要從小叔升格為怪叔叔,沒想到今年(2011)6月18日在內湖的麗庭莊園,我這個羅漢腳竟然當上證婚人。新婚的小倆口都是我在2005到2006年帶過的實習生,他倆不找達官顯要,堅持要實際見證他倆相戀過程的小弟我來證婚,我推辭不過,就只好硬著頭皮接下此一重任。
我在介紹他們認識的過程後指出,去年大學畢業生有22萬人,新生兒卻只有16萬人,這代表18年之後有6所1萬人規模的大學要撒悠哪拉(那位2008年讓我含淚投票的馬先生也終於發現少子化是個國安議題),所以我勉勵兩位新人,既然都是留美回來的高材生,就更應該善盡增產報國的責任。我還引用檢察官同學的名言: 生一個是義務,生兩個要靠交情,生三個要靠手段。
在此祝福這對新人,祝你們在民國百年的婚禮能夠帶來百年好合,我的第一次證婚,就獻給你們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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